2019云南教师资格证大理漾濞县中小学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04-22 11:11:55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云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为做好漾濞县2019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大理州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精神,现将漾濞县2019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漾濞县的中国公民,符合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可在漾濞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持有漾濞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漾濞县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大理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标准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大理州范围内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漾濞县教育体育局认定。
(二)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4月18日7:00至5月17 日17: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秋季:9月11日7:00至9月30日17: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报名。
(三)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云南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春季确认时间及地点:5月13日至5月20日17:00(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漾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秋季确认时间及地点:9月23日至9月30日17:00(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漾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材料准备要求详见附件1)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见附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六)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根据认定机构的有关公告查询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漾濞县教育体育局认定的将通过电话告知申请者本人。
三、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 漾濞县苍山西镇平政巷37号(漾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咨询电话:0872-7523055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或现场审核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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